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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微电影表现形式,以微事、微情展现绵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拟于国庆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绵阳市首届微电影创作大赛暨作品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团委、绵阳市文联、绵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主办。
绵阳广播影视学会、绵阳市广播电视台、绵阳电视电影艺术家协会、绵阳微电影协会承办。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对象
绵阳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专业影视制作机构等和个人均可报送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思想内容健康,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思路清晰,情节新颖,内容完整,可自由发挥创意。
2.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30分钟。
3.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
4.格式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设置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普通话、方言均可。
5.著作权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有,主办单位限于公益展播使用。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
(三)时间安排
1.作品报送(10月31日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团体直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参赛作品。各县市区相关单位组织发动基层单位、个人积极投稿参赛,推荐作品由各县市区收集后统一向市文广新局推报,原则上各县市区至少推荐1部作品,可报送多件作品。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负责本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赛作品收集上送。其他个人、团体可直接将作品报送市文广新局。
2.作品评选(11月底前)。邀请专家、学者、行业代表共同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和人员。
3.表彰暨展播(12月至2015年2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汇编优秀作品,推荐优秀作品在市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及绵阳迈尚网上进行展播。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和培养优秀创作人才,大赛设置优秀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
作品报送至:绵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影视传媒科 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16楼影视传媒科;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816-2215975。
中共绵阳市宣传部
共青团绵阳市市委
绵阳市文联
绵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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